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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获批治疗新冠肺炎,股价飙升,其高管集体套现!

来源:股加加|2020-04-16
股权激励

疫情期间,双黄连口服液被谣传能预防新冠肺炎,顿时药店的双黄口服液被抢购一空,但至今尚未有证据证明双黄连口服液对治疗新冠肺炎有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日连花清瘟上热搜,其主体公司以岭药业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及疫情救治临床实践,批准莲花清瘟胶囊处方药说明书增加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冠肺炎的相关批复。

公告一出,以岭药业股价直线上升,三次涨停。

加加君查看了连花清瘟主体以岭药业的公告,公告显示以岭药业从2020年1月到2020年4月共出现五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原因均是近2~3个股票交易日的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20%左右。

随着股价的一路飙升,公司高管也纷纷采取了减持举动。

2020 年 2 月份,吴以红减持 744 万股,套现1.46 亿元;吴以岭的另一位亲属吴以成,减持 9.3 万股,套现 186 万元;高管王蔚的配偶任跃民减持 11.66 万股,套现227 万元;高管高秀强减持 19.31 万股,套现 329 万元。持股 5.73% 的股东田书彦,在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减持公司股份 890 万股,套现 1.45 亿元

这套现力度着实不小,加加君随后把以岭药业的股权激励研究了下,以岭药业激励的实施演变,大概可以看出中国企业股权激励历程的一个转变。

一、以岭药业股权激励初次接触

2001年8月以岭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后落实虚拟持股计划。

以岭药业的虚拟持股计划是怎样实行的?

公告显示,激励对象可拥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虚拟股权”,激励对象可根据所对应“虚拟股权”的数量,待虚拟持股计划实际落实时,受让以岭医药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计划未落实之前,激励对象并不拥有本公司股份的所有权。

也就是说没落实之前,激励对象并不拥有本公司股权所有权。激励方案落地后,激励对象被受让一定本公司的股权,即是一个虚转实的过程。

实际上,以岭药业这个虚拟股计划推出和落实有其历史原因。

二、虚拟持股计划的形成与演变

1999 年1月,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集团推出了虚拟持股计划,主要内容为:

①、以岭医药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正式员工,包括管理者、高职称的非管理人员及高科技人员有资格成为受激励对象。②、成为受激励对象需由“个人书面提出申请”,并需由“董事长书面批准”。

③、受激励对象中一般员工包括管理者及高职称的非管理人员等需购买虚拟股权,高科技人员赠与虚拟股权。(现在企业实施虚拟股激励一般是不需要花钱购买的。)

④、受激励对象认购或接受赠与股份后应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六年,在此期间只享受分红,不享受股份所有权,凡工作不满六年的,无论以何种理由离开公司,一律只退还本金。六年期满后虚拟股权将永久成为个人股份,并可办理持股工商登记手续,即受激励对象需在以岭医药集团工作满六年后才获得成为发行人正式股东的资格。(今天的虚拟股激励一般是只拥有分红和增值收益权,并没有所有权。有所不同)

至 2001 年底本公司成立之前,共计有 64 名员工纳入了虚拟持股计划。

2002 年 1 月,因为本公司已改制为股份公司,以岭医药集团决定将已推行的虚拟持股计划转由本公司继续实施。

具体操作上,前述 64 人以其持有的以岭医药集团虚拟股权增值 50%后变更为本公司虚拟股权,计算方式为以岭医药集团虚拟股权*150%=本公司的虚拟股权。

变更完成后,以岭医药集团将不再存在虚拟持股计划。

截至 2010 年 8 月,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本公司虚拟持股计划人数增至 95 名。

三、虚拟股转为实股的方案落实

1、股权转让

2010 年 8 月,以岭医药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按照虚拟持股的有关规定,同意以岭医药集团将其持有发行人部分股权按照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李叶双等95名虚拟持股计划参与者。

2、增资

为增强股权结构调整后以岭医药集团对以岭药业的控制力,2010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岭医药集团以1元/股认购增加股份。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9 月,以岭医药集团与92名虚拟持股计划激励对象(除吴以红、赵 韶华、李志宇外)及前述被表彰个人及其亲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1 元/ 股的价格各向其转让本公司 51,273,734 股股份。

4、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壮大资本规模

2010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鉴于吴以岭、吴瑞、李晨光等20个股东均为本公司的产生及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经协商除吴以岭外,其余自然人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方式由通过集团间接持有变为直接持有。

整个激励计划实施完成,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以岭医药集团、吴以岭、吴相君、田书彦、李叶双、郭双庚、潘泽富、李 晨光、高秀强、高学东、吴瑞、孙长荣。

可以看到这个虚拟股计划在以岭药业股改后就相应的转变为实股激励了,这也是一个企业如果要上市,股改的常见操作。

四、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3年以岭药业开启了新一轮股权激励,这次实施的模式以期权限制性股票为主。

1、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

2、激励对象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48 人,包括: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 25.12 元,行权价格的确认方式采用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以岭药业股票收盘价 24.96 元。(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以岭药业股票平均收盘价 25.12 元。

4、股票来源

本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以岭药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授予股票期权 458 万份,约公司股本的0.83%。

5、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5 年,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计算。

期权的成熟安排(受限股解锁计划)为首次行权期为授予日的第36个月,期权成熟20%;第二次行权期为授予日的48个月,期权成熟30%;第三次行权期为授予日的60个月,期权成熟50%。

行权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主要包含三点:个人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不得为负且低于最近三年的平均水平,公司业绩指标的完成率。

从整体上看,以岭药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从一个比较抽象的方案到逐渐完善、规范,在考核指标、行权价格、获授条件上较多方面都有比较具体的约定,避免了股权激励法律或失败风险。

从这份跨越1个世纪的股权激励方案中,加加君看到了中国企业在股权激励这块的重视与逐渐规范,期待后续更多企业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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