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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来源:凤凰网|2017-09-12
铭普光磁(002902)公告正文 铭普光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公告日期 2017-09-1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一七年八月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2-23 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 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 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在对发行人已经提供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核查和 验证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已于2015年6月9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 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广东华商 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律师工作 报告》(以下分别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并根据 相关审计期间的变化情况,在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出具了《广 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广东华 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 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5-1-1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广东华商律师事 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 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补充律师工作报告 (一)》(以下简称《补充律师工作报告(一)》)。 鉴于致同对发行人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7年8月8 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本所律师在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就本所再次核查的情况出具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对本 所律师已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作进 一步说明。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本所律师特作如下说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仅就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会计、 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 有关审计、验资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代表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 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和结论的适当资格。 3、发行人已向本所律师作出承诺,保证已全面地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 5-1-2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 或者口头证言,并且提供予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有文件 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 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4、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 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由任何其他人予以引用和依赖。 6、本所律师承诺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 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 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同时本所律师承诺已经对有关招股说明书修改 后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基于上述前提,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的 基础上,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行人 7 名 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发行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修 订了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并决定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2017年5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 5-1-3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10,50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00%。本 次股东大会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发行人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如 下: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3、本次公开发行(售)股票的数量: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500 万股流通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额度为准。 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包括两部分:公司发行新股、公司股东发售存量股份,发行 价格相同。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预计为 3,500 万股;公司股东发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预计为 0 万股,但最多不超过 1,500 万股,且公司股东公开发售数量不得 超过自愿设定十二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4、本次公开发行(售)股票数量的确定原则: 本次发行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所需投入资金总额加上本次发行新股的发行费 用确定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结合本次发行价格确定新股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询价及协商定价结果,若按照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拟募集 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公司将首先减少新股发行数量, 直至新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净额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同时 调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直至新股发行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的数量合计达到本次新股发行之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的条件和原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三十六个月以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 五;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得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1-4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6、公司各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数量和比例的分配原则: 公司股东中,谢吉斌、东莞市合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西共创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晋明(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公开发售股份,其他股 东愿意参加公开发售老股,且均符合公开发售条件,将按照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数 量按比例分摊需公开发售的老股。由铭普光磁代表各方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承销协议; 7、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价格和资金归属: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票价格 与新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所得资金 归出售股份的股东所有; 8、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 果,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 10、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届时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11、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2、发行费用分摊:若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发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 担;若本次发行股份包含老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承销费用由 公司股东与公司共同承担,发售股份的股东各自承担发行承销费用的比例为其发 行(发售)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发售)总股份数的比例;除承销费用外,本次 公开发行的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13、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决议有效期: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 5-1-5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有效。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包 含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 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授权等《管 理办法》中所要求的必须包括的事项。 (三)本所律师对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议程、议案、表 决票、决议、记录等相关文件进行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 法,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授 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决议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作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全权回复中 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和部门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事项的反馈意见;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具体 市场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 数量、发行价格、具体申购办法、上市地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3、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要合同、 文件,确认和支付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费用,并根据可能发生的募集资金 变化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作个别调整; 4、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事宜; 5、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上市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实施 5-1-6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但会对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延迟实施; 6、在本次发行后办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的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授权范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和证券交 易所上市挂牌交易的同意。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系由铭普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 228,150,065.63 元按 1:0.3287 的折股比例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取得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677058765M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法定代表人为杨先进;注册资本为 10,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产销:光电产品、 电子产品、网络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用连接器组件、光电模块、光器件、电源 类产品、照明光源、灯具、日用小家电、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研发、产销、维 修保养:光伏逆变器和控制器、风能控制器、通信电源、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 应急电源、蓄电池管理装置、通信用机柜及其配套产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网 络通信终端、电动车充电器及充电桩;数据中心、通信系统、太阳能和风能供电 系统的工程设计、集成、安装调测和保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 5-1-7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二)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包括其前身)自成立至今,不存在未通过工商局 等部门年检的情况;未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及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而依法宣告破产情形,亦未发生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情形。发行人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具体如下: 1、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4年度、2015 年度、2016年度、2017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27.44万元、 8,093.38万元、9,065.20万元、3,776.09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的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48.94%。据此,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 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 的证明,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重 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 项的规定。 3、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为从事网络通信领域内通信 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最 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4、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 5-1-8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制定并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致同专字(2017)第440ZA4623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 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 效果,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6、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 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管 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7、根据致同专字(2017)第440ZA462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内 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和致同专字(2017)第 440ZA462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为其财务报表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9、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和致同专字(2017)第 440ZA462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编制财务报 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 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随意变 更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0、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 认,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 5-1-9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 定: (1)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4年度、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27.44 万元、8,093.38万元、9,065.20万元、3,776.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分别为6,998.53万元、8,045.89万元、8,638.57万元、3,362.94万元,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较低者计算)。 (2)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4年度、 2015 年 度 、 2016 年 度 、 2017 年 1-6 月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03,211.29 万 元 、 132,940.18万元、140,710.81万元、73,703.40万元,累计超过3亿元。 (3)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10,500万元,超过3,000万元。 (4)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 日,发行人的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为487.08万元,净资产为56,691.84 万元,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为0.86%,不高于20%。 (5)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12、根据致同专字(2017)第440ZA4622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 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发行人能够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管 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13、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4、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故意 5-1-10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 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15、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 认,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 规定: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 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致同审字(2017)第440ZA6489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4年度、2015 年度、2016年度、2017年1-6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3,211.29万元、132,940.18 5-1-11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万元、140,710.81万元、73,703.4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01,197.18万元、 131,657.40万元、139,686.69万元、73,241.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98.05%、99.04%、99.27%、99.37%。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的主营业务突出。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一直为从事网络通信领域内通信 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 变化。 (二)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发行人设立后,连续盈利,经营状况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公 司章程》,发行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其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 相对完善;其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据此,本所律师 认为,发行人在持续经营方面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 间接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姓名 关联关系 投资企业 持股比例(%) 董事兼总经理敬良 东莞市展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吴玉兰 60 才之配偶 合伙) 谢吉斌 董事会秘书 新余德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33 深圳市瑞曜科技有限公司 80 马君显 独立董事 深圳市慧智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80 李忠轩 独立董事 前海商桥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100 5-1-12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除在发行人任职外,发行人的部分董事亦在其他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 担任职务 深圳市瑞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1 马君显 深圳市慧智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 曾庆民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长沙巨星轻质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三合通发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3 王玲 武汉晶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南昌百特生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山东机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掌上维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4 李忠轩 前海商桥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关联交易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采购及销售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17年1-6月交易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委托加工 市场价格 133.14 接受劳务 博白龙翔 销售商品/ 销售辅料等 市场价格 8.50 提供劳务 2、应付、预付关联方款项 5-1-13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6 月 30 日账面余额(万元) 应付账款 博白龙翔 55.48 3、其他比照关联方披露的交易 2011年4月,中和春生以增资方式成为铭普有限的股东。截至目前,其持有 发行人4.90%的股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拥有中 和春生30%的出资额,中兴通讯及下属公司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中兴通讯及下属公司的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金额(元) 公司名称 交易内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深圳市中兴康讯 采购材料 -- 77,947,422.01 12,699,192.71 -- 电子有限公司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交易 交易金额(元) 公司名称 内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深圳市中兴 销售 康讯电子有 100,774,449.92 202,817,212.97 112,715,815.16 41,337,808.25 产品 限公司 北京中兴高 销售 达通信技术 -- 4,174,232.82 683,760.69 -- 产品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兴 销售 供应链有限 158,864.96 670,953.84 87,965.81 28,832.50 产品 公司 中兴通讯股 销售 55,062.50 -- 7,521.37 2,358.97 份有限公司 产品 合计 100,988,377.38 207,662,399.63 113,495,063.03 41,368,999.72 (3)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 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元) 5-1-14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名称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 5,048,611.36 23,196,559.34 16,884,444.43 4,916,882.02 账款 子有限公司 应收 北京中兴高达通信 -- 1,038,735.00 800,000.00 -- 账款 技术有限公司 应收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 -- -- -- 2,208.00 账款 公司 应付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 -- 33,591,242.41 10,778,176.64 -- 账款 子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及销售系根据各方业务的实际 情况,按照公允价格开展,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2017 年1-6月未发生新的关联方担保,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 质性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财产变化情况如下: 1、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发行人颁发的《专利 登记簿副本》等文件,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拥有173项专利,具体情况 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号 一种 BOBBIN 类产品自动拨弯 1 铭普光磁 201110042243.8 发明 2011.2.22 机 一种双光纤热备份射频智能 2 铭普光磁 201010219544.9 发明 2010.7.7 光模块 功率因数校正电路的无源无 3 铭普光磁 201210252598.4 发明 2012.7.20 损缓冲电路 万兆以太网络变压器及其制 4 铭普光磁 201210304574.9 发明 2012.8.24 造方法 适用于光模块控制器中数字 5 铭普光磁 201210432426.5 发明 2012.11.2 监控系统及其实现方法 6 一种有源光模块控制器 铭普光磁 201210238832.8 发明 2012.7.11 光通讯设备功能模块的通用 7 铭普光磁 201310692208.X 发明 2013.12.16 测试平台及其测试方法 5-1-15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通讯变压器及其绕线组的绕 8 铭普光磁 201310399158.6 发明 2013.9.5 制方法 9 一种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410152893.1 发明 2014.4.16 10 一种网络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410350478.7 发明 2014.7.22 一种脉冲变压器及其制造方 11 铭普光磁 201410063145.6 发明 2014.2.24 法 12 网络滤波器 铭普光磁 200920051537.5 实用新型 2009.2.17 13 一种一拖多射频智能光模块 铭普光磁 201020178198.X 实用新型 2010.4.26 SFP 模块上的拉环式解锁结 14 铭普光磁 201020122570.5 实用新型 2010.2.24 构 一种用于无源光网络 PON 的 15 铭普光磁 201020178156.6 实用新型 2010.4.26 光收发模块测试电路板 16 一种局端语音分离器 铭普光磁 201020250340.7 实用新型 2010.7.7 17 一种四口千兆网络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020250146.9 实用新型 2010.7.7 一种双纤双向 SFP 光收发一 18 铭普光磁 201020250427.4 实用新型 2010.7.7 体模块外壳的解锁复位装置 一种多速率一带四比特误码 19 铭普光磁 201020178167.4 实用新型 2010.4.26 分析检测仪 一种光功率自动补偿的射频 20 铭普光磁 201020178126.5 实用新型 2010.4.26 智能光模块 21 一种大电流电感 铭普光磁 201020527517.3 实用新型 2010.9.7 22 电力调制解调器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120026359.8 实用新型 2011.1.24 23 五金端子引脚 SMD 铭普光磁 201120026533.9 实用新型 2011.1.24 一种增强型电磁干扰抑制的 24 铭普光磁 201120026459.0 实用新型 2011.1.24 双口千兆网络变压器 25 一种共模差模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120026393.5 实用新型 2011.1.24 一种用于 SFP 连接器的屏蔽 26 铭普光磁 201120026413.9 实用新型 2011.1.24 壳 27 RJ45 单端口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120026474.5 实用新型 2011.1.24 28 RJ45 单端口带灯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120026507.6 实用新型 2011.1.24 一种具有隔离电压功能的线 29 铭普光磁 201120026271.6 实用新型 2011.1.24 路变压器 一种超薄封装结构的千兆网 30 铭普光磁 201120043794.1 实用新型 2011.2.22 络变压器 31 一种新型千兆网络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120043800.3 实用新型 2011.2.22 一种 40PIN 封装结构的四口 32 铭普光磁 201120043820.0 实用新型 2011.2.22 百兆网络变压器 5-1-16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一种 48PIN 封装结构的四口 33 铭普光磁 201120043848.4 实用新型 2011.2.22 百兆网络变压器 34 一种磁胶电感 铭普光磁 201120043824.9 实用新型 2011.2.22 一种光模块收发一体自动化 35 铭普光磁 201120043798.X 实用新型 2011.2.22 测试系统 36 一种扁平线大电流电感 铭普光磁 201120218626.1 实用新型 2011.6.24 37 一种辅助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120218569.7 实用新型 2011.6.24 38 一种驱动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120218612.X 实用新型 2011.6.24 39 一种网络通讯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120218676.X 实用新型 2011.6.24 一种三 PIN 引脚扁平线大电 40 铭普光磁 201120218646.9 实用新型 2011.6.24 流电感 一种千兆 SMT 封装网络变压 41 铭普光磁 201120218701.4 实用新型 2011.6.24 器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带按键的 42 铭普光磁 201120310496.4 实用新型 2011.8.23 射频智能光模块 一种基于移动通信全频段的 43 铭普光磁 201120310478.6 实用新型 2011.8.23 射频智能光模块 一种高密度的具有 POE 功能 44 铭普光磁 201120310499.8 实用新型 2011.8.23 的千兆网络变压器 45 网络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20109123.5 实用新型 2012.3.21 46 一种大电流平板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220109055.2 实用新型 2012.3.21 47 一种大功率平板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20109077.9 实用新型 2012.3.21 48 一种微型辅助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20109094.2 实用新型 2012.3.21 49 一种带变压器的 RJ45 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220117828.1 实用新型 2012.3.23 50 一种小型高电流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220117799.9 实用新型 2012.3.23 51 一种一体化共模差模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220117785.7 实用新型 2012.3.23 52 激光器耦合点焊一体夹具 铭普光磁 201220219540.5 实用新型 2012.5.15 53 高性能防雷线路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20219416.9 实用新型 2012.5.15 54 一种高性能防雷线路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20219558.5 实用新型 2012.5.15 55 一种光模块智能测试板 铭普光磁 201220219601.8 实用新型 2012.5.15 一种太阳能光伏系统用蓄电 56 铭普光磁 201220216477.X 实用新型 2012.5.15 池盒 57 一种无线充电器装置 铭普光磁 201220219505.3 实用新型 2012.5.15 一种 SMD 产品制程自动刮毛 58 铭普光磁 201220219537.3 实用新型 2012.5.15 边设备 5-1-17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语音分离器的变压器与其语 59 铭普光磁 201220109108.0 实用新型 2012.3.21 音分离器及语音分离器电路 60 自动插针机的拨弯整形机构 铭普光磁 201220325575.7 实用新型 2012.7.6 一种新型 12PIN DIP 的网络 61 铭普光磁 201220296675.1 实用新型 2012.6.25 变压器 62 一种新型 CP 线嵌件成型产品 铭普光磁 201220296663.9 实用新型 2012.6.25 63 一种打扁机 铭普光磁 201220302835.9 实用新型 2012.6.27 64 光通信用消光比测试系统 铭普光磁 201220325563.4 实用新型 2012.7.6 65 音频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20336892.9 实用新型 2012.7.12 66 组装包胶测试自动化设备 铭普光磁 201220353801.2 实用新型 2012.7.20 67 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20353839.X 实用新型 2012.7.20 68 SFP 光模块 PCB 板焊接夹具 铭普光磁 201220417430.X 实用新型 2012.8.22 XFP 光收发一体模块的改进 69 铭普光磁 201220422200.2 实用新型 2012.8.24 结构 70 SFF 光模块 PCB 板的焊接夹具 铭普光磁 201220426788.9 实用新型 2012.8.27 71 一种 PCB 平面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20219419.2 实用新型 2012.5.15 72 一种 PCB 板焊接夹具 铭普光磁 201220219410.1 实用新型 2012.5.15 一种新型双通道小型化分离 73 铭普光磁 201220296640.8 实用新型 2012.6.25 器结构 集成化上下结构的 T1/E1 变 74 铭普光磁 201220296671.3 实用新型 2012.6.25 压器 75 可调光衰减器驱动板 铭普光磁 201220575846.4 实用新型 2012.11.2 一种带变压器的 RJ45 连接器 76 铭普光磁 201220615409.0 实用新型 2012.11.20 的改进结构 一种带变压器的 RJ45 类连接 77 铭普光磁 201220392814.0 实用新型 2012.8.9 器的改进结构 78 多端口 RJ45 型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220606654.5 实用新型 2012.11.16 79 一种 RJ45 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220219566.X 实用新型 2012.5.15 80 新型光纤缠绕夹具 铭普光磁 201320160235.8 实用新型 2013.4.2 81 新型耦合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320160254.0 实用新型 2013.4.2 一种直通式 RJ45 连接器的改 82 铭普光磁 201320197132.9 实用新型 2013.4.18 进结构 83 新型耦合夹具 铭普光磁 201320160049.4 实用新型 2013.4.2 84 一种自动送料打扁机 铭普光磁 201320219088.7 实用新型 2013.4.26 85 带变压器的单口 RJ45 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320226741.2 实用新型 2013.4.28 5-1-18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86 SFP 光模块排针焊接夹具 铭普光磁 201320248018.4 实用新型 2013.5.9 一种变频移相全桥变换器的 87 铭普光磁 201320309286.2 实用新型 2013.5.31 附加电路 一种光纤适配器组合定位结 88 铭普光磁 201320324565.6 实用新型 2013.6.6 构 89 端子拔出装置 铭普光磁 201320348515.1 实用新型 2013.6.18 多口直通式 RJ45 连接器的改 90 铭普光磁 201320533908.X 实用新型 2013.8.29 进结构 91 一种耦合变压器应用底座 铭普光磁 201320568424.9 实用新型 2013.9.13 92 通讯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320549777.4 实用新型 2013.9.5 一体型射频磁性器件应用的 93 铭普光磁 201320616001.X 实用新型 2013.10.8 贴片型封装结构 94 超薄两相耦合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320695252.1 实用新型 2013.11.6 95 新型表贴功率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320730438.6 实用新型 2013.11.19 改进式带变压器的 RJ45 连接 96 铭普光磁 201320803361.0 实用新型 2013.12.6 器 贴片型电子元器件的封装结 97 铭普光磁 201320805481.4 实用新型 2013.12.10 构 98 新型集成谐振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320730613.1 实用新型 2013.11.19 99 新型多相位耦合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420017829.8 实用新型 2014.1.10 100 一种脉冲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420079101.8 实用新型 2014.2.24 101 新型 PFC 集成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420076924.5 实用新型 2014.2.21 102 RJ45 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420213151.0 实用新型 2014.4.28 103 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420344066.8 实用新型 2014.6.24 104 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420366129.X 实用新型 2014.7.2 105 具有导电夹持件的连接器 铭普光磁 201420366136.X 实用新型 2014.7.2 106 一种尾纤组件包装盒 铭普光磁 201420398649.9 实用新型 2014.7.18 107 一种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420185445.7 实用新型 2014.4.16 108 一种插针模具 铭普光磁 201420449705.7 实用新型 2014.8.11 109 一种元器件针脚剪切模具 铭普光磁 201420449788.X 实用新型 2014.8.11 110 一种蓄电池过放电保护装置 铭普光磁 201420469995.1 实用新型 2014.8.20 一种可连片测试电子元件的 111 铭普光磁 201420405869.X 实用新型 2014.7.22 封装装置 112 一种校正 TO-CAN 管脚的插座 铭普光磁 201420698671.5 实用新型 2014.11.19 5-1-19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13 一种微型磁珠电感 铭普光磁 201420727837.1 实用新型 2014.11.28 114 一种扁平化集成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420710326.9 实用新型 2014.11.24 115 一种贴片共模电感 铭普光磁 201420747128.X 实用新型 2014.12.3 116 一种磁芯结构 铭普光磁 201420822217.6 实用新型 2014.12.23 117 一种变压器集成模块 铭普光磁 201420822392.5 实用新型 2014.12.23 118 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420779759.X 实用新型 2014.12.10 一种具有防短路结构的脉冲 119 铭普光磁 201520193604.2 实用新型 2015.3.31 变压器 120 连接器及应用连接器的主机 铭普光磁 201520225282.5 实用新型 2015.4.13 121 一种嵌有磁胶的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520227814.9 实用新型 2015.4.15 一种冲模条和切水口一体化 122 铭普光磁 201520213959.3 实用新型 2015.4.10 装置 123 一种光收发一体模块 铭普光磁 201520368036.5 实用新型 2015.5.29 124 一种光学引擎和光通信装置 铭普光磁 201520745960.0 实用新型 2015.9.24 一种具有电压自适应功能的 125 铭普光磁 201520724458.1 实用新型 2015.9.18 通信用移动应急电源 一种可防止短路的排针结构 126 铭普光磁 201520810002.7 实用新型 2015.10.20 及具有该结构的电路模块 127 光纤适配器组件 铭普光磁 201520602552.X 实用新型 2015.8.11 128 一种一体式多线圈空心电感 铭普光磁 201520927321.6 实用新型 2015.11.19 一种 EML 激光器可重复插拔 129 铭普光磁 201520909962.9 实用新型 2015.11.16 自动测试装置 一种网络变压器半自动高频 130 铭普光磁 201521095608.3 实用新型 2015.12.24 测试系统 131 一种贴片式网络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521092910.3 实用新型 2015.12.25 132 网卡及其网络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521141978.6 实用新型 2015.12.31 133 一种光器件点胶加热装置 铭普光磁 201521090528.9 实用新型 2015.12.24 一种具有连接管脚的功率模 134 铭普光磁 201520953528.0 实用新型 2015.11.25 块以及设备 135 一种多路集成一体成型电感 铭普光磁 201521122982.8 实用新型 2015.12.31 136 一种自由组合式集成电感 铭普光磁 201620014863.9 实用新型 2016.1.8 137 一种可调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620197652.3 实用新型 2016.3.15 一种实现无裁断同步距多穴 138 铭普光磁 201620235817.1 实用新型 2016.3.25 同时弯折装置 一种用于光模块的光传输通 139 铭普光磁 201620257084.1 实用新型 2016.3.30 道代价测试系统 5-1-20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一种冲压机床自动裁断及收 140 铭普光磁 201620235814.8 实用新型 2016.3.25 料装置 一种 APD-TIA 同轴型光电组 141 铭普光磁 201620320990.1 实用新型 2016.4.15 件 142 一种车载充电器 铭庆、铭普 201620649211.2 实用新型 2016.6.23 143 一种实现电池扩容的装置 铭普光磁 201620512335.6 实用新型 2016.5.27 一种光纤连接器电子标签插 144 铭普光磁 201620431532.5 实用新型 2016.5.13 头及其注塑装置 一种提高单纤双向组件功率 145 铭普光磁 201620738693.9 实用新型 2016.7.14 耦合效率的基座结构 一种高传输速度的 RJ45 连接 146 铭普光磁 201620826590.8 实用新型 2016.8.2 器 147 一种同轴型光电组件 铭普光磁 201620846299.7 实用新型 2016.8.4 148 一种快速充电器 铭普光磁 201620887973.6 实用新型 2016.8.16 一种开关电源的老化测试系 149 铭普光磁 201621040345.0 实用新型 2016.9.6 统 一种用于开关电源的自适应 150 铭普光磁 201621089582.6 实用新型 2016.9.28 吸收系统及开关电源 一种双层引脚高隔离贴片变 151 铭普光磁 201621236063.8 实用新型 2016.11.15 压器 一种集成电感器的电源变压 152 铭普光磁 201621309971.5 实用新型 2016.12.1 器 一种高密度集成千兆网络变 153 铭普光磁 201621309972.X 实用新型 2016.12.1 压器 154 一种磁性元件 铭普光磁 201621404034.8 实用新型 2016.12.20 155 一种叠层式的扁平化电感 铭普光磁 201621415562.3 实用新型 2016.12.21 一种 TV 电源用多层 PCB 平面 156 铭普光磁 201621338506.4 实用新型 2016.12.8 开关电源变压器 一种耦合效率高的光束整形 157 铭普光磁 201621293457.7 实用新型 2016.11.29 隔离器 158 一种电磁屏蔽光模块 铭普光磁 201621315481.6 实用新型 2016.12.2 一种高速率多变比的信号传 159 铭普光磁 201621413336.1 实用新型 2016.12.22 输变压器结构 160 变压器(T1E1) 铭普光磁 201230370691.6 外观设计 2012.8.8 161 电源变压器(线圈包裹磁芯) 铭普光磁 201230370945.4 外观设计 2012.8.8 电源变压器(次级绕组 PIN 162 铭普光磁 201230370707.3 外观设计 2012.8.8 脚) 163 电源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30309771.0 外观设计 2012.7.12 5-1-21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64 网络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30370854.0 外观设计 2012.8.8 165 音频变压器 铭普光磁 201230309769.3 外观设计 2012.7.12 166 语音分离器 铭普光磁 201230370743.X 外观设计 2012.8.8 167 自粘线圈电感器 铭普光磁 201230309764.0 外观设计 2012.7.12 168 光模块外壳(SFF) 铭普光磁 201330064269.2 外观设计 2013.3.14 169 双路语音分离器 铭普光磁 201330123834.8 外观设计 2013.4.19 170 光模块外壳(SFP) 铭普光磁 201330158151.6 外观设计 2013.5.6 171 集成模块(双路 XDSL) 铭普光磁 201430511548.3 外观设计 2014.12.9 172 电源适配器(12W) 铭普光磁 201530452903.9 外观设计 2015.11.13 173 电源适配器(18W) 铭普光磁 201530452905.8 外观设计 2015.11.13 注:上述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均自申 请日起算。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拥有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具体情况如下: 著作 序号 名称 登记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日 权人 铭普 1 混合电池切换系统 2016SR360438 2016.10.19 2016.12.8 光磁 铭普 软件 2 多用户用电管理软件 2016SR402034 2016.11.9 2016.12.28 光磁 著作权 铭普 3 交流电控装置系统 2017SR250855 2017.2.24 2017.6.9 光磁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专利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也未许可他人使 用上述知识产权,对其使用亦不存在障碍。 2、租赁房屋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性场所(厂房、办公场所、 研发中心)租赁情况如下: 5-1-22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承租 租赁面积 土地 出租方 房产位置 房产用途 租赁期限 号 方 (m2) 性质 厂房及 东莞市石排 7,805.00 2021.12.31 东莞市石排镇庙 办公楼 镇庙边王沙 铭庆 集体 1 边王沙迳村中九 3,600.00 厂房 2021.12.31 迳股份经济 电子 土地 路 联合社 14,274.00 厂房等 2018.6.15 高新 深圳市京北 深圳市南山区西 铭普 技术 2 科技发展有 丽中山园路 1001 971.79 研发中心 2019.4.14 光磁 园区 限公司 号 TCL 科学园区 用地 TCL 商用信 深圳市南山区中 高新 息科技(惠 铭普 山园路 1001 号 技术 3 700.00 研发中心 2021.3.15 州)股份有 光磁 TCL 国际 E 城 D1 园区 限公司 栋 3 楼 A、C 区 用地 合计 27,350.79 - - - 在上述租赁房产中,第1项未取得土地权属证明,其余2项已取得土地权属证 明。 出租方与承租方已建立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且在租赁期内未发生任何租 赁纠纷。经核查,报告期内亦未出现因出租方或其他原因使房屋提前收回或租赁 合同提前终止情形。 就上述第1项租赁房屋,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于2017年7月7日分别出具《关于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房有关情况的证明》、《关于东莞市铭庆 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房有关情况的证明》,证明铭普光磁及其子公司铭庆电 子租赁的位于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村的生产经营用房在未来五年内没有改变房 屋用途或拆除的计划,也没有列入政府拆迁规划。 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上述租赁未取得出租房产的产权证书等问题,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杨先进、焦彩红夫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因出租方无权处分租赁房产 或者租赁房产系非法建筑等原因致使发行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产的,其将承担 发行人因厂房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 租赁房屋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 实质性障碍。 5-1-23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融资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提供的银行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根据发行人经营情 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新增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重大融资合同 情况如下: 1、2017年4月19日,发行人(借款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 分行签订《补充协议》,借款金额为1,500万元,借款利率为5.0025%,借款用途 为出口代付融资,期限为180天。 2、2017年4月26日,发行人(借款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 订《汇票承兑申请书》与《质押担保合同》,债务本金为1,630万元,质押标的 为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到期日为2017年10月25日。 3、2017年4月26日,发行人(借款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 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取得银行授予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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