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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人才先攻住房!宇宙中心龙华推出近1700套公租房,深圳近五年要建40万套政策住房!

来源:微信公众号|2017-07-06

根据深圳市政府制定的“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五年时间,深圳将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

从建筑面积上看,如果按照平均55平方米一套来计算,40万套房子的总建面高达2200多万平方米,接近前海的开发总量

从人口来看,40万套全部建成后能容纳近100万人。在资金方面,算上相关配套设施,若全部由政府财政投资,需投入资金将超过2000亿元!

龙华推出6个项目1647套公租房

龙华住建局在7月4日发布了《2017年关于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推出定向配租房源6个项目共1647套公共租赁住房!

房源概况

(一)华盛峰荟茗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泗黎南路和核电路交汇处东南侧,本次供应59套房源,户型为50㎡一室一厅。

(二)壹成中心

该项目龙华办事处梅陇路与东环一路交汇处西侧 ,本次供应1312套房源,户型为55㎡两室两厅、65㎡两室两厅、85㎡三室两厅。

(三)澜汇居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大道以西、福民路以东、人民路以南,本次供应168套房源,户型为60 ㎡一室一厅。

(四)招商锦绣观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坑旁,本次供应22套房源,户型为85㎡三室两厅。

(五)福安雅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规划新丹路南侧,本次供应68套房源,户型为90㎡三室两厅。

(六)深业泰然玫瑰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大道与盈丰路交汇处西南侧,本次供应19套房源,户型为35㎡单身公寓。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经初步测算,各项目基准租金暂定如下:

1、华盛峰荟茗庭的基准租金为19.25元/月·平方米;

2、壹成中心的基准租金为30.8元/月·平方米;

3、澜汇居的基准租金为20.35元/月·平方米;

4、招商锦绣观园的基准租金为20.35元/月·平方米;

5、福安雅园的基准租金为19.8元/月·平方米;

6、深业泰然玫瑰苑基准租金为18.7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出租价格及修正系数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1、华盛峰荟茗庭3.6元/月·平方米;

2、壹成中心3.9元/月·平方米;

3、澜汇居3.0元/月·平方米;

4、招商锦绣观园2.98元/月·平方米;

5、福安雅园2.88元/月·平方米;

6、深业泰然玫瑰苑3.78元/月·平方米。

链接:http://cjj.szlhxq.gov.cn/csjsj/zwgk03/tzgg5944/1802033/index.html

配租对象及配租面积标准

(一)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17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以下简称“区重点企业(单位)”)人才,区重点企业(单位)名单见下文,也可登录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cjj.szlhxq.gov.cn)查阅。

(二)本次定向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家庭配租约35㎡户型的房源;

2、两人家庭配租约60㎡(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3、三人家庭配租约65㎡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约85㎡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注:福安雅园90㎡户型房源仅面向3名及以上单身家庭配租(合租);其它项目两房或者三房户型也可参照此办法配租。

第一类:总部企业(23个)

深圳市创新硅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租赁期限

定向配租公租房租期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

承租单位被取消区重点企业(单位)资格的,不予续租。

申请条件

申请本次定向配租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在区重点企业(单位)工作;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四)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五)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手印原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附件2);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8、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9、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单位申租承诺书(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11、申请人信息明细表(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配租流程

(一)网上注册并申请

住房专员登陆“深圳市龙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专栏”(网址:http://183.56.159.135:108/User/Login.aspx),注册单位账号,并进行手机验证。查看保障房配租受理通告,进行申请相关操作。

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提交个人纸质申请材料至住房专员处,住房专员审核并汇总申请人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在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单位申请人信息明细表。确定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24日(共1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定向配租资格。

(二)确定拟分配套数及名单

区住房和建设局在系统上审核各单位的申报信息,并确定拟分配套数。系统将受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单位住房专员手机,各住房专员根据短信提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确定拟入住申请人名单。

(三)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住房专员按要求准备拟入住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到指定地点(国鸿工业园3栋,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322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

(四)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

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房租及租赁保证金。

重点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工作定于2017年9月15日(周五)结束。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配租房源全部收回。  

(五)入住情况备案

承租单位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单位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资料来源:深圳市住建局、龙华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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