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的通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2016-07-22
国科火字〔2016〕9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186号),现就组织2015年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本次中央财政只对2015年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评选出的优秀企业进行支持,金额按企业参赛成绩分档确定。奖励资金企业可自主用于创新发展。获得支持的企业应至少在以后连续两个年度填报企业动态信息表。
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5年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中的获奖和优秀企业证书的企业(附件1)。企业发生更名的,需说明情况并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2、企业目前正常运营,且已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管理系统”(网址:伊犁牧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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