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行动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行动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申报广东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试点的通知》(中运创赛〔2016〕32号)的要求,大赛组委会已完成第一轮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并制定了《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行动试点项目评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于近期开展项目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本次评估对象原则上限于已确定进入第一批试点项目评估的项目,即截至3月17日,按照《关于申报广东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试点的通知》(中运创赛〔2016〕32号)的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了申报材料,且已通过初选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其他条件较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大赛组委会研究纳入本次评估。
二、评估工作要求
(一)评估材料
入选项目应按照方案要求补充项目材料,并准备项目介绍PPT,于2017年4月12日前提交。逾期提交材料的项目,不予纳入本次评估。
项目材料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1号广东交通大厦南座1706室,收件人陈俊宇,电话15876570082,邮箱:chen@yunchouhui.cn。
(二)评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3-14日。项目分两组进行评估,具体时间见附件2。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18楼12328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本次评估将安排项目单位作项目介绍并回答专家质询,各项目单位可安排1-3人参会,原则上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到会。
参会人员应按大赛组委会要求的时间到场报到。
三、其他事项
(一)评估工作常态化
试点项目的评估工作将逐步常态化,并采用持续申报、定期评估的方式。
未纳入本次评估的项目可参照方案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申报材料。大赛组委会将视情开展项目评估工作。
(二)评估服务费用
本次项目评估由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粤通卡互联网统一接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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