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需要javascript支持,请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农民大叔娶非洲女 语言不通的浪漫跨国恋

来源:北晚新视觉|2018-08-16

人的一生遇到一个爱你的人着实不容易,与你情投意合,相伴一生是一件浪漫的事。而跨国恋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最大的障碍大概就是语言不通,在日常的生活中造成了非常多的麻烦。



在河南孟津县一村庄,有一名40岁的大叔,打破了这个传统的理念,带着农民本有的淳朴和热情迎娶了一位来自非洲的25岁妙龄少女。男主人公名叫谢晓伟,他说在2013年他来到了乌干达援建机场高速时,与彼此两情相依,于是在当地教堂举办了婚礼。


回到了河南农村老家,大家对这一名洋媳妇很感兴趣,对她问这问那的,但是毕竟是外很快,妻子懂了丈夫的言语,回答完话语就会让丈夫再次传达给邻居们。


当许多人问谢晓伟你们是如何沟通语言的,谢晓伟表示:“简单,用手来凑,果然是真理啊。


而如今的他们,两个人相互教对方汉语和英语,交流已不成问题了,而现在的洋媳妇也能说一口流利的河南话了。本来娜布力娅就是个勤快人,平日里也总是帮婆婆分担家务,邻里之间有什么重要事情了,她也会去帮忙,大家伙都非常喜欢她。


作为一名妻子,娜布力娅也经常真的很让人羡慕。


谢晓伟坦言,当初刚把媳妇领回家的时候,母亲并不是很同意,一是因为娜布力娅是个外答应了这门婚事。


听谢晓伟的母亲说,婚后的娜布力娅不仅很勤快,也非常体贴人,别看年龄不是很大,但是思想很成熟,对平时婆婆的身体嘘寒问暖,哪怕有点小感冒,娜布力娅都会让婆婆不要忙这忙那了,自己承担着所有的家务。刚来中国那会,由于生活习惯不一手好厨艺。


他们的经典的跨国情缘自从上了新闻报道后,不少网友纷纷给他们送来了真挚的祝福,希望他们在日后的生活中甜甜蜜蜜,长长爱吧!


 


 


相关新闻


涉外婚姻公证中的新鲜事和麻烦事 建议订立财产协议避免法律冲突


2018年3月21日讯,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加深,中彼此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不尽相同时,拟定一份夫妻财产协议十分必要。



恋爱证明像言情小说


公证机构出具的涉跨国婚姻的公证大多是因为新人在中国结婚了,需要对结婚证进行公证,再去国外注册;或者是一起到国外结婚登记,一方需要在中国进行单身公证。


入乡随俗,去国外登记结婚,就得按对方国家的要求办,而有些国家的要求在国内闻所未闻的,比如——恋爱证明。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于坤办理过一件“最感人”的涉外婚姻公证。90后的北京姑娘张倩(化名)爱上了外国小伙彼得(化名),两人准备去国外注册结婚。当地的婚姻注册机关要求他们出具一份恋爱证明,这份证明必须由两人的家庭成员出具,而且要以第三人的视角,叙述两人相识相恋的过程。


最终,张倩的表姐有了这份送到公证员面前,如同言情小说一般的恋爱证明:


我的妹妹张倩和彼得是在他们共同的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认识的。当时,电视里正在播放NBA比赛,两人都特别喜欢詹姆斯,因此聊得很投机。聚会结束时,两人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常常在微信上聊天。


在接触中,两人发现他们的共同点越来越多,比如都喜欢长跑。有一次,两人一起参加长跑比赛,张倩突然崴了脚,彼得二话没说,背起张倩继续跑。冲过终点之后,累得筋疲力尽的彼得突然拉起张倩的手,向她求婚。张倩被彼得感动,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张倩美丽善良,彼得热情友善,他们为家人,我衷心希望他们白头偕老……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跨国婚姻都需要提交恋爱证明,于坤公证员办理过不少涉跨国婚姻的公证,也只碰到两例要求出具恋爱证明。


“国外婚姻注册机构要这份证明,主要是确证双方是真实婚姻。证词都像短篇言情小说似的,故事性强,细节丰富,就是为了让外国婚姻登记相关机构相信双方是基于感情基础结合。”公证员说。


准予离婚是离了还是没离?


德较真儿”的德国男人。


这位德国男人与中国妻子感情破裂,起诉到法院后,经调解离婚。德国男人拿着法院调解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当看到公证书中对调解书的德文翻译之后,这位德国男人怎么也接受不了。


法院调解书上写的是“准予离婚”,这是中国法院离婚调解书固定的行文。翻译公司如实翻译,但这位德国人的问题让于坤有些哭笑不得。


在我国,如果是通过民政局登记离婚的,会发放离婚证书,记载婚姻状况和离婚时间。但法院调解和判决离婚是不发离婚证的,之后也不能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法院准予离婚的说法其实就是离婚了。虽然于坤向这位德国男人进行了解释,但他却坚持要求更改德文翻译,直接译为“已经离婚”。但翻译公司不肯,译文只能照原文翻,哪能随便改啊。


双方僵持不下,于坤劝这位德国男人:“我们公证的法院离婚调解书拿到德国去用的也不少,还没听说不被认可的,您拿回去试一试。如果实在不放心,还有个法子,可以请个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说明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法院调解离婚的,一经生效就解除法律关系。再把法律意见也进行公证,一并呈送。”


德国男人终于认可了公证书,略带忐忑地离开了公证处,没有再找回来。于坤说:“出现这样的事,德国人的严谨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因为跨国法律的差异,造成了当事人的困惑。”


跨国婚姻财产归属有学问


除了地域语言、风土民情、生活习惯的不同,跨国夫妻的家庭生活还可能会遇到来自法律上的差异,对于日后夫妻财产分割和继承会有很大影响,而这一点恰恰是最容易被他们忽视的。


于坤说,夫妻财产制度分为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而不同国家的法定财产制又有截然不同的规定。中国采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夫妻婚后财产是二人共同所有,而日本和英美法系国家采用的是夫妻分别财产制,也就是结婚后谁名下的财产归谁。


那么如果不事先约定财产,一旦面临财产分割和继承,判定夫妻两个人财产归属就是个大麻烦。于坤曾经做过一个日本企业家的继承公证,这名日本企业家在中国有几套房产、价值不菲的公司股权和一大笔存款,而他的家庭关系也比较复杂,他与第一任妻子有一个孩子,再婚娶了一位菲律宾籍的妻子,又生了两个孩子。问题来了,日本企业家在中国取得的这些财产究竟是他个人的,由4个人平分遗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分割给妻子一半之后再继承他的那一半呢?


这个涉外继承公证办了一年半,期间为研究几个国家的法律差异问题就颇费周折。最终,在于坤和当事人委托律师的帮助下,4名继承人都声明,确认死者的财产全部是其个人遗产,最终达成了遗产分割协议。


因此,于坤建议“跨国夫妻在结婚前,先了解约定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归属。对于跨国夫妻来讲,更是弥合法律差异,扫清法律障碍的一个保障。”


 


来源:综合百家号 北京晚报


股权体检

微信扫一扫

给你的企业做一次

更全面的股权健康体检

股加加,一站式股权激励管理平台

联系我们,开启智能股权激励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