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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坑了!男子来南宁买二手车,开回家半路被交警拦截!车子有大问题...【930新闻眼】

来源:930老友记|2019-08-15
梁某刘某二手车过错柳州

柳州男子来南宁买二手车

2019年7月,柳州人梁某偶然在百姓网看到一辆二手车的展示信息,觉得车况不错,价格便宜,心中窃喜,便打电话给南宁人刘某,说要购买其在网上展示的车辆,并询问价格是否可以再便宜一些。

网络配图

刘某表示可以面谈,双方便约在南宁见面交易。

7月中旬的某一天,双方来到事先约好的某二手车交易地点。刘某查看了一遍梁某的车辆、行驶证及相关材料,询问了一些有关车辆状况的问题,双方便在买卖协议签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返程途中被交警拦截 原来车子已报废

梁某开车回柳州途中,一路欢歌笑语,感觉自己赚大了。然而歌还没唱完,开到一个路口时就被交警拦下。

网络配图

梁某尚未明白怎么回事,一张扣车单和一张罚款单就已递到眼前:罚款是因为车辆未购买交强险,扣车是因为车辆连续3次未年检,已于今年5月被强制报废。

梁某看完就懵了,看起来好好的一辆车,证件资料什么都挺齐全,可没想到居然存在这么多问题!

梁某懊悔中夹着恼怒,便打电话质问刘某。哪知刘某手机已关机,人也不知去向。

梁某无奈,只得将刘某起诉至南宁苏圩法庭。经过该庭副庭长包其剑法官的仔细审理,明确了证据事实后,进行了判决。

法院判决

1

原、被告双方二手车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财产、财物。

2

由于涉案标的物二手车是强制报废物品,原、被告双方明知这一事实还进行交易,双方都具有过错,因此由于双方的过错导致的相关费用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3

最后原告主张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罚单等自身也按过错大小进行了承担。

法官提醒

民法规定报废车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双方订立的报废车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之所以无效,就是因为此种行为与合同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法规。

因此,报废车交易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由于其违法性当事人会受到法律处罚。

另外,刑法规定无论单位或个人,如果擅自经营报废车,情节严重者,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它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法官建议大家在进行买卖交易时,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要因一时的小利或心存侥幸而触碰法律的底线,最后落得人财两空,为时晚矣!

记者:雷俊

通讯员:劳开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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