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需要javascript支持,请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只要你在龙华这些企业工作,就能申请公租房了!不再遥遥无期!

来源:微信公众号|2017-07-07

7月4日,龙华区住建局发布通告称,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开始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及《深圳市龙华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龙华区实际,经龙华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定向配租房源6个项目共1647套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华盛峰荟茗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泗黎南路和核电路交汇处东南侧,本次供应59套房源,户型为50㎡一室一厅。

租金标准:19.25元/月·平方米

物业费标准:3.6元/月·平方米

相关配套:

幼儿园:小区内设一所9班幼儿园

小学学区:观澜二中,观澜二小

中学学区:博文学校,精英学校

户型图:

(二)壹成中心

该项目龙华办事处梅陇路与东环一路交汇处西侧 ,本次供应1311套房源,户型为55㎡两室两厅、65㎡两室两厅、85㎡三室两厅。

租金标准:30.8元/月·平方米

物业费标准:3.9元/月·平方米

地铁站:

龙华 801米

清湖 1809米

龙胜 1835米

上塘 2184米

公交站:

第十工业区 498米

华富市场 554米

龙华地铁站 808米

龙华人民医院 808米

上塘路口 833米

公园配套:

乐聚公园 220米

三联文体广场 1092米

弓村社区公园 1204米

街心公园 1284米

幼儿园:

桦润馨居双语幼儿园 516米

龙华中英文深圳市创新硅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二)本次定向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家庭配租约35㎡户型的房源;

2、两人家庭配租约60㎡(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3、三人家庭配租约65㎡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约85㎡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注:福安雅园90㎡户型房源仅面向3名及以上单身家庭配租(合租);其它项目两房或者三房户型也可参照此办法配租。

三、租赁期限

定向配租公租房租期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

承租单位被取消区重点企业(单位)资格的,不予续租。

四、申请条件

申请本次定向配租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在区重点企业(单位)工作;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四)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五)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手印原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附件2);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8、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9、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单位申租承诺书(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11、申请人信息明细表(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六、配租流程

(一)网上注册并申请

住房专员登陆“深圳市龙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专栏”(网址:http://183.56.159.135:108/User/Login.aspx),注册单位账号,并进行手机验证。查看保障房配租受理通告,进行申请相关操作。

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提交个人纸质申请材料至住房专员处,住房专员审核并汇总申请人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在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单位申请人信息明细表。确定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24日(共1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定向配租资格。

(二)确定拟分配套数及名单

区住房和建设局在系统上审核各单位的申报信息,并确定拟分配套数。系统将受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单位住房专员手机,各住房专员根据短信提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确定拟入住申请人名单。

(三)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住房专员按要求准备拟入住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到指定地点(国鸿工业园3栋,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322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

(四)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

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房租及租赁保证金。

重点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工作定于2017年9月15日(周五)结束。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配租房源全部收回。  

(五)入住情况备案

承租单位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单位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委监察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监督投诉电话:81477770。区纪委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八、重要提示

(一)深业泰然玫瑰苑预计入住时间为2017年12月底,壹成中心、澜汇居等项目入住时间为2018年。上述项目现场只签订预分配合同,具体交付时间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二)申请定向配租公租房的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公租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并报送区住房和建设局。

(三)政策咨询电话:81477770;系统操作咨询电话:26611556,26038456。

特此通告。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07月04日 

目前10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股权体检

微信扫一扫

给你的企业做一次

更全面的股权健康体检

股加加,一站式股权激励管理平台

联系我们,开启智能股权激励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