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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汇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合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http://www.gd.xinhuanet.com|2016-11-17
原告广州合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106民初17316号 广州合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合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2000元经济损失费;网站源代码与数据库给回原告,关闭网站空间被告赔偿给原告30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3月10日08时45分在本院第八 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谭艳君 联系电话:020—8300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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