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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徐亮:P2P网贷平台不公布其委外催收公司名称是在“逃责”

来源:百家号|2019-07-16
吴某掌众金融名誉权证据平台

近日,我们研究了P2P网贷市场上关于“名誉权”的案例之后发现,这些P2P网贷平台之所以不公布其委外催收公司的名称的实际用心是在逃避“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近日,我们研究了四起关于闪电借款人和债务人名誉权的侵权案件的时候发现,闪电借款利用了其委外催收机构不明确,善于使用互联网电话等软件,无法对催收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债务人举证难等的方法在逃避法律的制裁,另外,我们在吴某与掌众金服的一起名誉权案件中发现异常的问题,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转账证明;证据6、“闪电借款”平台借款记录;证据7、闪电借款的操作步骤(网页打印件)

同日,掌众金融公司曾向吴某催要欠款,吴亚俊拒绝还款。(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而在这个案件中提及的是由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没有实际的放贷资质,也没有居间中介服务的资质,那么为什么是这家公司给吴某打款的,对于这家公司为什么打款,是不是发放的贷款这在案件中也不明确。

其实上面的案件也是因为“闪电借款”委外催收机构造成的名誉权案件,最终借款人因吴某无法确认这些催收和闪电借款的关联性而败诉。

其实这样的情况目前在个人信贷催收市场很普遍的,现在几乎的委外催收机构对外催收都不涉及平台的名字,就算提及了平台平台,这些平台也不承认,因此,我们觉得这些不提供信息查询其身份证明的催收电话,完全可以拒接,因为我们无法断定这些催收的身份信息是委外催收机构还是电信骗子,因此还有多个借款人因为这个原因被而无法确认这些催收人员的工作。

于是,我们出现一个面前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辨别这些催收的身份信息成为热门的话题,而无法对其身份认定那么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更难了,而这些P2P网贷平台却借助这个优势暗地授权委外催收机构进行非法催收的事件不断,也就造成了债务人起诉难,维权更难的一个局面,再加上这些P2P网贷平台是不会承认这些委外的催收机构是他们公司的,所以他们才这样有恃无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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