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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至正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中国财经信息网|2017-04-17
[股东会]至正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19:45:57 中财网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logo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目 录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注意事项 . 1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6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注意事项 尊敬的股东: 欢迎您参加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6日(周三)14:00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50号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侯海良董事长 四、会议议程 1. 宣布大会注意事项。 2.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议案。 议案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 股东或股东代表就议案质询。 4. 董事会问题解答。 5.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6. 选票统计。 7. 宣布表决结果。 8. 董事会秘书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9.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会议结束。 五、注意事项 1. 在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保持安静,并请自觉维护会场的正常秩 序。 2. 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请控制在3分钟之内。 3. 表决票请交工作人员投入票箱以备统计。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会议规则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 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在股东 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 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 案(具体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执行)。 四、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设计票人、 监票人四名,其中律师一名,股东代表二名,监事代表一名。表决结 果由计票人、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签名。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 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议案一: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1,8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1,870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700,0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55,834,998.00元变更为人民币74,534,998.00元。上述资金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463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情况,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的具体结果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董事会 对《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 改,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及 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原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将其修改为: 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0号)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0万股,于2017年3月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章程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现将其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53.4998万元。 3、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 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万股。 现将其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7,453.499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 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1,870万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换届选举,主要内容如 下: 1、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侯海良、翁文彪、章玮 琴、迪玲芳、刘平、陈小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2、以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 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 董事会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 3、如本次换届需涉及到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海良先生:董事长,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1984年8月至1993年7月任 职郑州电缆厂,历任技术员、工程师、电缆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8 月至1995年5月任天津洲际咨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5年6月至 1997年5月任上海联隆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6月创建上海至 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4年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 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 线电缆分会橡塑材料工作部副主任委员,热缩材料分会副理事长,电 气装备线缆与电线电缆材料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电线电缆协会理 事,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上海 市高新技术上海市科技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闵行 区科技企业联合会会长,闵行区工商联执委。 侯海良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4.99 万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侯海良先生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 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翁文彪先生:董事、总经理,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2年至1996年任 限公司工程师;1997年至2000年任壳牌石油(新加坡)化学工业生 产主管;2001年12月起任上海至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 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翁文彪先生为控股股东上海至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1,198.09万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翁文彪先生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 的失信被执行人。 章玮琴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76年5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硕士研究生。1996年5月 至2003年5月任上海英宝橡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3年6月 起任上海至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6月起任上海闵 行南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起更名为上海朴彦管理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章玮琴女士为控股股东上海至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33.46万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章玮琴女士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 的失信被执行人。 迪玲芳女士:董事、财务总监,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00年7月至2002年10 月任河北保定天威 年4月任安泰(宁波)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5年6月起 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迪玲芳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迪玲芳女士不属于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 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平先生:董事,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2002年10月至2010年7月任港澳资讯投资研究中心 研究员、总监助理、总监;2010年8月起历任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投资总监、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 年12月起兼任公司董事。 刘平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平先生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 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小岚女士:董事,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5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罗德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上海驻代表处审计员;2008年1月至2011 年3月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 级审计员;2011年5月起任上海安益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监;2013年 3月起任合肥华清方兴表面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3月起任安徽 省恒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起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起兼任公司董事。 陈小岚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小岚女士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 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换届选举,主要内容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戚爱华、张爱民、陆顺 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2、以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经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 董事会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 3、如本次换届需涉及到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戚爱华女士:独立董事,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1992年7月至1996年3月任 上海锅炉厂会计;1996年4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上房绿化建设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上海万隆众天会计 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任上海水利工程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9年9月任上海东明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1年5月至2013年2月任 公司北京投行部执行董事;2013年10月任上海安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任 拓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起任拓海投资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 起任上海拓海优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代表;2015 年11月起任上海上大鼎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起任 大易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1月起任上海龙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戚爱华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戚爱华女士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 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陆顺平先生:独立董事,195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至2014 年6月历任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动工具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 程师、主任助理、副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党委委员;2014年6 月起任上海宝庆通用电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 陆顺平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陆顺平先生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 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民先生:独立董事,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7月至今历任四川 大学高分子研究所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室主任; 2015年6月起任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12月起任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张爱民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爱民先生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 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四: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主要内容如下: 1、经公司监事会及相关股东推荐,同意提名崔传镇、沈丹英为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与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各监事候 选人提名表详见附件。 2、第二届监事会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 案之日起三年。 3、如本次换届需涉及到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崔传镇先生: 194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11月至1994年1月 任江西赣南化工厂财务科长;1995年9月至1999年 9月任上海万泰 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上海 万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08年11月 任上海豪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2 月任上海正达会计师 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传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崔传镇先生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 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沈丹英女士: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2002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上海宇厦 财务;2008年3月至2011年5月任上海日臻 务;2011年6月起任公司审计部内审员。 沈丹英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丹英女士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 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崔传镇先生: 194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11月至1994年1月任江西赣南化工厂财务科长;1995年9月至1999年 9月任上海万泰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上海万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上海豪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2 月任上海正达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崔传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崔传镇先生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沈丹英女士: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2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上海宇厦 房地产 咨询有限公司财务;2008年3月至2011年5月任上海日臻 房地产 经纪有限公司财务;2011年6月起任公司审计部内审员。沈丹英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丹英女士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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