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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分红公告

来源:中国基金网|2018-06-27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其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分配比例。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6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8年6月27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时,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万家财富。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④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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