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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联科:关于补发涉及诉讼的公告的声明公告

来源:中金证券|2018-05-31


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的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5月9日,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为普联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请求法院:1、撤销被告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000035973号《关

于第5341604号"top-linkElectronic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2、判决维持第5341604号"top-linkElectronics”商标注册或者责

令被告就第5341604号"top-link Electronics”商标重新作出维持

第5341604号商标注册的决定;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规定和规则理解不到位,同时未事前告知主办券商,导致未能及时发布公告,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22)。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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